為加強學校安全、文明建設,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人身安全校園巡查,對校園內外實施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全事故的發生,建立良好的校園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特制訂本制度。
一、治安巡邏隊成員校值日領導、校中層干部、各年級值日班主任作紀律
1、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堅守工作崗位。堅持24小時巡邏護校,重點時間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認真檢查,閑雜人員注意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加強巡邏密度和次數,確保校園安
2、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脫離崗位,每日上晚自習時到治安室到,值班時間保證通訊工具暢通,一呼即到,不拖拉
3、值班領導交接班時要認真填寫安全巡邏情況記錄,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4、值珽人員禁止酗酒后上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便迅速準確地處理突發事件
5、值珽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做到遵紀守法,文明執勤,對校園重點場所勤。
二、工作任務
1、校園巡查,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危險游戲活動、防打架斗毆工作,確保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保管室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告,消除隱患
2、值班人員應加強校園巡邏,對校園實施有效的監控,發生治安事件要及時制止和報告,并積極主動處理
3、在校園內發現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盤問,核實身份
4、巡邏人員應熟記各類報警電話號碼,一旦發生情況及時報警
5、要根據違紀違法分子的特點,確定巡邏時間路線和守候地點,以便及時發現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
6、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并及時報告
三、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
1、在交接班時間,凡晚到10分鐘者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離開者視為早退,交接班時間晚到30分鐘或提前30分鐘離開、值班過程中擅自脫離崗位30分鐘者視為曠工
2、校值日領導負責檢查值班人員工作紀律和工作完成情況,發現未遵守工作紀律和未認真完成工作的情況,將作登記,作為獎懲的依據,也作為本年度評優的參考因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工作任務,未發生治安事故,全額發放本職崗位津貼,并視其校情發放一定的獎勵津貼
3、凡曠工扣除津貼或工資20元天,遲到、早退、不簽到或違反其他工作紀律,扣除津貼或工資5元
4、值班人員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扣除崗位津貼5-10元次
5、曠工、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治安責任事故,將承擔事故調查處理責任凊節嚴重的將依法承擔經濟、行政和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