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課鈴一響,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二、 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三、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四、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必須向體育老師請假,經體育老師同意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教室有學生,卻無人管理的情況。
五、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2.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3.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4.體育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了解和性質認定。
六、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 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 列整齊安全有序, 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七、體育組每學期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八、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前下課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