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八一路小學職稱兌資、晉級實施方案
為了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職稱兌資(晉升)正常有序地進行,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教師職稱兌資、晉級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級領導、中層教干和普通教師組成。
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許志明
副組長:張庭旭 韓現冬 張成龍
成 員:徐小剛 李 強 沈衛國 劉衛宗 陸 楠 張長征 劉 員 高 鑫及兩位教師代表(孫敬俠 單曉莉)
二、實施辦法
1.按照職稱評定時間先后依次兌資、晉級。
2.同一年職稱評定的,按照教齡長短依次兌資、晉級。
3.職齡、教齡均相同,按校齡長短依次兌資、晉級。
4.職齡、教齡、校齡均相同,按年齡大小依次兌資、晉級。
5.同等條件下,擔任班主任者優先、正常在崗上班人員優先。
6.職齡、教齡、校齡、年齡均相同,按以下標準打分:
(1)近五年擔任班主任、管理工作,每年計2分、1分
(2)近五年有學、支教經歷(指到農村學、支教)的每年1分。
(3)獲獎:近五年獲得綜合獎按5分、3分、1分、0.5分/次加分(國家、省、市、區):單項獎(優課、優文、講座、課題、基本功、指導學生、部門工作等),按2分、1分、0.5分次加分(省、市、區):校級獎0.25分/次(僅限于每年教師節表彰)
7.臨近退休前兩年的老教師,優先兌資、晉級。相同條件情況下,參照條例第6條執行。
8.其他未盡事宜,解釋權在考核領導小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