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提升全鎮工貿企業“廠中廠”安全整治集中攻堅行動成效,進一步壓實租賃雙方安全管理責任,提高“廠中廠”安全生產水平,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廠中廠”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宿安發〔2024〕8號)、以及《全區“廠中廠”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宿區安〔2024〕3號)部署安排,現制定如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一、治理對象范圍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涉及的“廠中廠”指:企業、單位或個人將生產經營場所出租給其他企業,在同一廠區內存在兩家及以上工業企業的情形。重點治理同一幢建筑物分割出租、分層出租的“廠中廠”。
二、重點治理內容(4項18條)
(一)摸清“廠中廠”底數
1.全面摸清轄區內“廠中廠”企業底數和生產經營現狀,詳細掌握出租方和承租企業“一本賬”,將所有“廠中廠”企業信息錄入江蘇省工業企業風險報告系統,動態更新填報有關信息,建立電子臺賬。
(二)規范出租方行為
2.出租方要牽頭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出租方、承租方各自安全責任,不得違規分租轉租廠房。加強風險源頭管控,制定不予準入清單,出租的廠房須滿足承租項目安全生產需求,違反規定改變廠房使用性質、不符合工程建設安全標準的不得出租;承租項目必須符合產業政策和安全要求,存在突出風險相互疊加或重大事故隱患未按規定整改等問題的要堅決清退,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以及明令淘汰、限制類項目不得在租賃廠房進行生產。不予準入清單報屬地監管部門審核。
3.出租方要配備專、兼職電工(持有高、低壓電工操作證書),指定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持有相應資格證書)負責“廠中廠”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出租方要牽頭排查、公示覆蓋整個“廠中廠”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全面辨識生產企業之間風險相互疊加的情形。
5.出租方每月要至少組織開展一次覆蓋整個“廠中廠”區域的安全檢查,加強臨時動火作業源頭把關,對承租企業臨時動火作業進行監護。
6.出租方每季度牽頭召開一次安全風險分析會議,結合季節性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企業實際情況,分析研判安全風險重點防范事項,精準制定并實施各項管控措施。
7.出租方每半年要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所有承租企業全員參與的應急逃生演練,牽頭安裝“一鍵響鈴”等報警設施。
8.出租方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臺賬資料,對承租企業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要留存復印件,動態更新安全檢查、整改復查、應急預案及演練、風險管控清單、安全管理協議、風險分析研判及動火等高危作業現場管理、公共安全設施檢測維護記錄等內容。
(三)加強承租企業管理
9.承租企業不得隱瞞涉及危險化學品、可燃性粉塵等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如實報告生產工藝和安全風險。
10.承租企業不得擅自改變廠房使用性質和功能,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裝修裝飾不得影響防火、逃生和滅火救援。
11.承租企業不得擅自停用報警、噴淋等消防設施。
12.承租企業不得亂堆亂放危險化學品。
13.承租企業臨時動火作業前要告知出租方,不得開展違規動火、無證動火,須加強動火等危險作業現場管理;涉及勞動密集型企業,正常生產期間嚴禁動火作業。
(四)突出重大風險管控
14.嚴禁將風險較大的涉及可燃性粉塵、危險化學品儲存、高溫熔融金屬等生產經營活動違規設置在多層廠房中。
15.嚴禁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私搭亂建。
16.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在廠房外窗設置鐵柵欄、防盜網。
17.嚴禁在生產、倉儲區域設置員工宿舍,不得使用燃氣鋼瓶明火做飯。
18.嚴禁個人電動自行車在生產車間、倉庫等建筑物內部違規停放、充電。
三、步驟安排
專項治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前結束,分為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中旬前)。印發專項治理行動方案,鎮安委辦牽頭制定鎮級工作專班職責清單,明確工作推進有關重點事項,分級組織宣傳發動,及時部署專項治理工作。
(二)排查摸底階段(5月底前)。各村(居)、部門要組織各方力量,對轄區內“廠中廠”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摸清出租方和承租企業底數,由各村(居)統一匯總后上報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局。
(三)自主整改階段(9月底前)。出租方和承租方要認真對照4項18條重點治理內容,逐條逐項進行梳理排查,詳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責任、時限、資金等重點內容,積極推進各類問題隱患整改落實。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中旬前)。鎮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監管執法力量,對照重點治理內容,開展“廠中廠”專項執法檢查,發現明令禁止的行為,嚴格實施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取締或關閉。
(五)核查驗收階段(10月底前)。各村(居)、部門要采取“邊摸底、邊排查、邊治理”等措施,動態掌握轄區內“廠中廠”租賃雙方自主整改工作進度,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已完成整改任務的出租方和承租企業。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對多家企業共用同一幢廠房的“廠中廠”治理工作,其他“廠中廠”納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行集中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安委辦、各村(居)、部門要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組成人員和制定職責清單,結合轄區產業特點,細化實施方案,對鎮工業園、村級工業集聚點、企業閑置廠房出租、個人經營性自建房等不同類型的“廠中廠”實施分類分級監管,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各村負責同志要親自抓,采取“以村保鎮、以鎮保區、以區保市”的方式,壓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源頭管控。各單位要加強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市場監管、稅務、行政審批等部門每季度向應急管理部門推送新增企業名單。要督促指導出租方根據廠房使用性質、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條件,明確不予準入清單和清退條件清單。
(三)加強隱患治理。各單位要按照《租賃廠房和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規范“廠中廠”安全管理。要加大檢查力度,將安全協議、逃生演練、疏散通道、違規動火等事項作為必查項,嚴厲打擊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逃生通道、影響建筑物消防通道暢通等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強化警示震懾。
(四)加強示范引領。各單位要對重點治理4項18條內容進行細化分解,形成治理清單,并按照治理內容開展典型示范培育。以點帶面,全面提升管理規范水平,8月底前完成打造,9月份組織觀摩學習。
(五)加強督導檢查。鎮工作專班每月調度工作進展,對工作開展不力、進展緩慢的村(居)、部門進行通報、約談;對長期未整改的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的違法建筑等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專項治理行動納入鎮安委會對各村(居)、部門考核、巡查、督導的重點內容。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村(居)、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通過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對專項治理行動廣泛宣傳發動,鼓勵社會公眾和企業員工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示范典型宣傳推廣,營造全社會參與“廠中廠”治理的良好氛圍。
附件:1.“廠中廠”專項治理鎮專班職責清單
2.“廠中廠”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附件1
“廠中廠”專項治理鎮專班職責清單
為嚴密組織全鎮工業企業“廠中廠”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序時推進摸底排查、動員教育、業務指導、檢查督促、監管執法等各項活動落實,現制定鎮專班職責清單如下:
一、 成員組成
鎮安委辦主任葉舟任組長,鎮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局、經濟發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宿城分局第二中心所、生態環境和建設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蔡集分局、蔡集派出所、消防工作所負責人任副組長,上述成員單位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二、職責清單
(一)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相關成員單位結合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分別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二)制定每月工作計劃,明確重點工作事項和有關要求,積極推進專項治理有效實施;
(三)定期組織工作調度和明查暗訪,及時通報、交辦整改和掛牌督辦有關問題,督促各地序時推進各項活動開展;
(四)適時召開工作推進會、警示約談會,嚴格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
(五)強化專項治理工作業務指導,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政策規定不熟悉、整改標準不掌握等問題;
(六)定期組織聯合監管執法,依法依規查處存在問題,督促租賃雙方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七)加大信息宣傳、問題曝光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積極營造專項治理良好氛圍;
(八)定期向工作專班主要負責人和鎮安委會書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并根據批示要求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附件2
“廠中廠”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填表人: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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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承租企業家數 |
排查違章搭建企業家數 |
拆除違章搭建 企業家數 |
安裝火災噴淋系統家數(套數) |
安裝煙感報警器 家數(個數) |
安裝一鍵響鈴家數(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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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安裝火災噴淋系統、煙感報警器、一鍵響鈴等安全設施要結合“廠中廠”企業現狀,動態更新填報。